地方中心/台東報導
為推動綠色能源,打造臺東縣成為一座綠能韌性城市,臺東縣政府積極與部落溝通並於3月初辦理113年度再生能源第一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,邀集中央政府單位的能源署、工研院,地方代表的議員、鄉民代表、村長,縣府相關單位及地熱廠商共同商討地熱開發專法、流程,如何妥善與在地居民溝通方案。縣府表示,臺東地熱資源潛能豐富,然因地熱開發法規目前仍不盡完善,期待中央能源政策應落實公民參與,傾聽地方民意,共創地熱發展與部落共融與共榮之路。
臺東縣擁有許多珍貴的自然資源,在資源有限情況下,如何能友善發展再生能源成為關鍵議題。縣長饒慶鈴表示,在原民傳統生活型態及文化意識中,土地是共有的,資源也是共有的,在開發地熱的過程中,對當地部落造成影響,縣府相當重視跟原民同伴們好好溝通,如何共同發展綠色能源。
臺東縣政府指出,3月初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,各界代表積極發言,其中,臺東縣議員尤忠正提出總量管制之想法,中央應負起維護資源與部落的責任、太麻里鄉陳孫金代表說明,土地下的地熱潛能應須再研擬相關法規,現有法規對部落而言不公平、羅春明代表呼籲中央應加快相關法令公布、金崙村陳志偉村長提出水源共管機制、林嘉男老師建議回饋機制應法制化,可避免許多爭議,以利後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順利。
另3月22日在太麻里鄉金崙村辦理金崙溫泉部落「地熱發電廠開發案」說明會,臺東縣政府財經處長章正文於會中提及,中央相關單位、企業與部落應攜手合作,組織成聯盟來作為溝通平台,而地方政府提供支援協助,各自發揮其優勢,致力克服開發地熱能遭遇之困境,也期許中央能納入地方建議修正法規。
財經處表示,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去年6月21日公布施行,地熱專章子法則已於今年1月26日正式預告,由於臺東地理及人文特殊性,地熱潛勢區幾乎都位於原民區域,現今法規未全面考慮到部落權益,建請中央可共同參與研擬相關規定,依實際推動現況,考量部落與環境,應對總量管制,包含熱能、水量及廠商開發家數等總量管制,並比照礦業法繳納權利金,將共管機制與回饋事項法制化,讓地熱資源永續,以保護生態以及產業發展。
期待在中央與地方政府、產業界、原住民部落以及學術專家的共同努力下,能夠建立起更完善的地熱專章,發展再生能源的同時亦要兼顧當地居民的權益與福祉,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資源。此課題不僅是臺東縣的課題,更關乎我國整體環境、社會和文化,應透過多方合作與尊重來共同實現地熱開發與在地共生的理想,實現地方永續發展與能源自主的目標。